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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_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2024年政策

佚名 2024-05-23 人已围观

简介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_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2024年政策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1.佛山市一个人能享受几次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2.佛山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有延迟吗3.佛山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程序即将上线4.佛山燃料

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_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2024年政策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1.佛山市一个人能享受几次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

2.佛山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有延迟吗

3.佛山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程序即将上线

4.佛山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5.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2

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_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2024年政策

佛山市一个人能享受几次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

一次。

       新能源客车:根据规定,2018年2月12日—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上牌的车辆补贴按照2017年的0.7倍执行,6月11号以后所购买的车辆按最新标准执行,单车最高国补为18万元。

       新能源专用车:在过渡期内上牌的专用车,按照2017年的0.4倍给于补贴。

佛山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有延迟吗

       2021年汽车下乡补贴政策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政府可以补贴车价的10%。

       广东省汽车补贴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报废或转出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7月1日之前,且2021年7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1)“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车辆的种类虽然多,构造却大同小异。这应该说是标准化的功劳,也是大型生产流水线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需求的变化,铁路车辆的外形开始有了改变,尤其是客车车厢不再是清一色的老面孔。但是它们的基本构造并没有重大的改变,只是具体的零部件有了更科学先进的结构设计。

佛山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程序即将上线

没有。

       不但没有延迟,反而提前了。日前,佛山商务局发布公告,将原定于2022年8月31日截止的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方案提前到了2022年4月30日。

佛山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佛山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程序预计10月中旬在佛山扶持通平台正式对外发布!

       9月29日,佛山市2021-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宣讲会举行,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线上和线下同时举办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佛山市汽车消费政策的宣贯,介绍演示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申领流程,加强企业、消费者对政策的认知,促进汽车消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支持佛山市汽车销售企业法人扩大销售规模,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大力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经佛山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印发了《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对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进行奖励补助,拉动汽车消费的增长。

       该政策共分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两方面内容。

       一、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

       根据汽车销售企业2020、2021年度销售额及增长率情况,对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增长率7%以上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资金采取线上“秒报秒批秒付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在线申请。

       佛山市商务局在发布申报通知后,汽车销售企业通过佛山扶持通程序或网站进行申领。扶持通系统将自动匹配企业的奖励类型及奖励金额信息,企业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勾选信息真实性承诺,即可提交,“秒”领补贴。

       二、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该政策有效期长达一年,消费者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佛山市商事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法人或其在佛山设立的分支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5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申领购车补助。

       此次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将继续共享整合税务发票数据、工商登记数据、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跨部门数据,消费者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程序或网站后,系统自动将车主身份信息与后台大数据进行比对匹配,主动推送购车补贴。消费者确认车辆信息、补助金额无误后,即可一键申报,全程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掌上轻松“秒”领补贴。

       根据研发进度,新能源汽车补助程序预计10月中旬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正式对外发布,并接受“秒”申领

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2

       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燃料电池汽车是一种以车载燃料电池装置产生的电力作为动力的汽车,燃料类型包括:氢气、甲醇、天然气等。本办法所指燃料电池汽车仅限氢燃料电池汽车。车辆类型包括乘用车、客车、货车等。

       第三条补贴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或直接向生产厂家购买且在我市依法初次注册登记并符合我市补贴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执行)。

       第四条补贴标准

       我市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100%确定地方补贴标准。

       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再按比例计算市、区的财政补贴金额。

       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车辆获得行驶证日期对应政策执行: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期间国家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2018年2月12日至2019年3月25日期间国家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国家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

       第五条补贴申报主体和责任

       申报主体:

       原则上我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对象为燃料电池汽车消费者,申报主体为消费者。若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在销售燃料电池汽车时按照扣减地方财政补贴金额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的,则申报主体为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经核定无误后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申报主体责任:

       1.申报主体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2.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须对销售产品的一致性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如实提供在我市销售车型的车辆获得国家补贴情况。

       第六条补贴申请车辆须满足的条件

       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可获得国家补贴;

       在我市初次注册登记且未提档过户异地,申报地以车主企业注册地或车主身份证地址所在区划分。

       车主为企业时,车辆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

       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车载终端、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等远程监控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政府或生产企业建立的监控平台。

       第七条补贴申请材料

       申报主体为消费者时须提供:

       1.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2.申请政府补贴承诺书;

       3.车主企业营业执照或车主身份证、车辆购销合同、购车发票、行驶证、银行卡;

       4.车辆应获国家补贴标准的佐证材料;

       5.车主为企业时还须提供车辆行驶里程佐证材料。

       申报主体为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时须提供:

       1.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2.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表;

       3.申请政府补贴承诺书;

       4.申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车主企业营业执照或车主身份证、车辆购销合同、购车发票、行驶证、银行卡;

       5.车辆应获国家补贴标准的佐证材料;

       6.车主为企业时还须提供车辆行驶里程佐证材料。

       第八条补贴申请流程

       区发展改革局组织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

       申报主体应按照当年度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将申请材料通过佛山扶持通在线进行申报。其中,车辆销售上牌后可按申请拨付部分补贴资金,原则上不高于地方补贴总额的50%,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之日后销售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之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第九条资金绩效目标

       通过资金扶持符合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产品,支持我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我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条资金分配和下达

       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构成,市、区按照2:8比例共同对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进行补助。市发展改革局结合各区燃料电池汽车实际推广情况和市级负担比例编制资金预算,采用因素法制定并下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市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金下达。

       第十一条资金审核和拨付

       各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审批、清算并拨付使用市级补贴资金。区发展改革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在佛山扶持通、各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拨付手续完成10个工作日内须将市级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结余资金可由市财政局调剂用于后续年度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缺口资金由各区自筹解决。市、区应加快落实资金配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

       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获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以下情形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对于恶意骗补的申报主体依照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将收回相应财政补贴资金,并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2.对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提供虚假材料、产品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致性不符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将收回相应财政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3.对协助申报主体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4.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第款按申请获得部分补贴资金后,在规定年限内未达到相关里程要求的车辆,申报主体须在规定年限届满三个月内向发放资金的区发展改革局报告,并退回相应财政补贴资金,若不主动报告、不退回资金的,按恶意骗补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失信惩戒。

       第十三条信息公开

       除涉及保密要求或重大敏感事项不予公开的专项资金信息外,专项资金分配、执行和结果等全过程信息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主要包括: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包括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主体、审批部门、咨询电话等。

       项目计划情况,包括申报主体、申请金额、安排金额等。

       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包括资金分配明细项目及扶持金额等。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等。

       接受和处理投诉情况,包括投诉事项和投诉处理情况以及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各区可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及实际,研究制定区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抄送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后申报主体应在达到补贴条件后2年内申报;在本办法实施前达到补贴条件的,在本办法实施后1年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视为放弃申领补贴资格。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其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则执行国家、省的政策。

       附件:

       1.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2.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表

       3.申请政府补贴承诺书

       具体的补贴金额如下所示:

       1、新购新能源车综合性补助。

       政策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

       (1)10万元(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下同)以下新车:每辆补助5000元;

       (2)10万元(含)-30万元新车:每辆补助10000元;

       (3)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补助15000元。

       2、更新换代新能源汽车补助。

       政策期内,佛山号牌车主售卖或报废注销旧车,且购买新能源新车的:

       (1)10万元以下新车,每辆合计补助7000元;

       (2)10万元(含)-30万元新车,每辆合计补助12000元;

       (3)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合计补助17000元。

       政策实施期内(新购或二手迁移)登记到车主名下的车辆,如车主再作售卖,该车辆不能作为旧车参与申请汽车更新换代补助。同一辆旧车,政策期内仅能参与一次汽车更新换代补助项目的申请,重复申请无效。

       3、集体采购新能源汽车补助。

       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新能源新车(车辆单价不少于100万元),每辆补助20000元。

       同一辆新购车辆,仅能在“新购车综合性补助、汽车更新换代补助、汽车集体采购补助”三类补助标准中择优选择一项进行申领,申领成功后,不得再次申领其他两类补助。

       如何申请佛山新能源补贴

       1、新购新能源车综合性补助。

       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点击申领“购买新车”补贴,只需确认系统显示的新车信息、补助金额等无误后(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诉),即可一键完成申请。系统自动“秒批”“秒付”,补助资金实时拨付到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2、汽车更新换代补助。

       将名下旧车售卖或报废注销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点击申领“汽车更新换代”补贴,确认系统显示的新车信息、旧车信息(报废注销情况下,需录入旧车号牌号码)、补助金额等无误后(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诉),即可一键完成申请。系统自动“秒批”“秒付”,补助资金实时拨付到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3、汽车集体采购补助。

       申领“汽车集体采购”补贴的消费者,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点击申领对应类型的补贴,只需确认系统显示的新车信息、补助金额等无误后(如有异议,可在线申诉),即可一键完成申请。系统自动“秒批”“秒付”,补助资金实时拨付到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好了,关于“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佛山新能源汽车补贴”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