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汽车资讯 汽车资讯

收益新能源汽车政策_新能源汽车收益分析

ysladmin 2024-06-26 人已围观

简介收益新能源汽车政策_新能源汽车收益分析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收益新能源汽车政策”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看看吧。1.疫情之下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有什

收益新能源汽车政策_新能源汽车收益分析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收益新能源汽车政策”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看看吧。

1.疫情之下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又有哪些期待呢

2.两会动态|推动新能源发展 徐和谊提出产融结合新模式

3.政府汽车补贴政策

收益新能源汽车政策_新能源汽车收益分析

疫情之下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又有哪些期待呢

       2020年开年的一场新冠疫情给人类带来灾难,全球经济倒退,国内前三个月的汽车销量可以说是下降到了冰点,但是市场需求还是很大,国家也在酝酿新基建投资,这里面包含了对新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

       本次疫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整个汽车产业链都受到较大影响,消费者的钱袋子也进一步收紧。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而汽车行业就处在变局中的局眼里,有变局、有破坏就会有新的机会和机遇,2020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我们仍然抱有很大期待。

       强化消费者的私家车认知,新能源汽车相关“新基建”推出

       疫情期间民众对公共交通的信赖程度降低,对自驾的需求显著挺高,疫情会对首购群体购车起到促进作用,这次疫情也会强化消费者对私家车需求的认知,消费者对于汽车消费需求会明显好转。

       此外,近日提出的“新基建”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列入七大领域之一,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给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和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增加了信心,为后面新能源汽车用户的里程焦虑松了绑,这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实打实的好处,国家政策上全面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也给了新能源汽车品牌一颗定心丸,这是今年的一个小期待。

       加快技术创新转型,汽车体验全面提高

       疫情给中国车市带来了冲击,也在倒逼着中国汽车主动做出一些创新和改变。这次疫情见证了车企技术创新的潜力,也让车企意识到“人本、体验”理念的重要性。比如吉利汽车主导研发了“全方位健康汽车”消费级产品,其不仅具备吉利汽车产品已有的隔绝外部空气中有害物质、快速高效净化车内空气等功能,还将重点突破车内病毒防范功能和技术,有效抑制并降低病毒对人体的侵害,此类技术的研发是具有一定实用价值的技术创新。

       新能源意向用户关注配置与传统燃油车用户存在差异,更关注科技性高的内部配置和便利性配置。如广汽新能源Aion?LX?ADiGO(智驾互联)生态系统,北汽新能源的达尔文系统,以及其他品牌构建的各种生态系统下多场景驱动的创新体验,再加上语音交互结合多种交互方式的自然交互方式,都让用户的体验得到了进一步升级,这种体验上的提升是看得见的。

       多种黑科技配置,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用户体验的全方位提升,是广大汽车行业从业者和广大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另外一个小期待。

       全球汽车产业受疫情影响,中国新能源汽车赢得短暂喘息时间

       新能源汽车的成长逻辑已经转变为全球逻辑,行业“鲶鱼”效应将越发明显,供给改善将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性价比。根据EV?Sales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中,特斯拉Model?3以30万辆的销量新高度夺得热销车型第一名,比亚迪、北汽新能源分别以销售23万辆、16万辆的成绩分列第二和第三。从车企排名来看,除特斯拉强势登顶外,宝马、大众等外资品牌电动化转型成果也引发市场关注,这将给中国新能源车企未来扩大市场份额带来压力。

       尽管中国新能源车企面临补贴即将退出和竞争白热化等压力,但中国既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同时也对本地车企给予了较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步控制,在2020年补贴退坡幅度大概率放缓的背景下,预计3.4季度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将会显著提升,而欧洲疫情的大爆发,也会为中国车企争取少量喘息时间,降低宝马、大众等德系品牌新能源产品投放对国内品牌的影响,这次肺炎在欧美大陆的传播,也可能是中国汽车品牌产业链调整、技术革新突围的一次机会。

       总结:

       2020年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分之一,对于新能源汽车厂商来说,先活下去!

       我们期待2020年,政府的新政策能够落到实处,做好新能源汽车的基础建设,让车企和用户真正收益。同时也期待新能源车企把握住疫情在世界范围传播所带来的时间窗口,加紧电池、车联网等技术研发和产业链布局,在车型设计上能够真正回归到用户的刚性需求,将科技配置转换成良好的用户体验,向世界展示中国汽车品牌实力与自信。

       作者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两会动态|推动新能源发展 徐和谊提出产融结合新模式

       8月15日,德州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德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布德州最新停车收费办法。

(一)对一类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足3小时(含)免费;超过3小时的按每小时递增;超过12小时的按天收费。

(二)对二类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含)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5小时(含)的按次收费;超过5小时的按每小时递增;超过12小时的按天收费。

(三)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新能源绿牌照)付费车辆实行五折优惠。

(四)公立医院停车场所对前来就医就诊的车辆,凭就诊治疗凭证或出入院证明,免收就诊及出入院当日停车费;患者住院期间机动车停放产生的停车费,各医院应适当减免。

(五)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专业立体停车楼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特殊停车场,可在规定标准外加收1元/(次·辆)、1元(小时·辆)、5元/(天·辆))。立体停车位数量占停车场总车位数50%以上的停车场,统一执行立体停车位收费标准。

(六)长期、固定机动车停放或者有特殊看管要求的,可与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参考此收费标准以协议的形式议定。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规定,小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中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大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八)该标准为8:00-20:00收费最高限价,20:00至次日8:00最高限价下浮10%。

(九)收费减免存在交叉的,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

《德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 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山东省定价目录》《关于转发发改价格〔2015〕2975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25号)、《关于支持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20〕7号)、《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

2、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主体?

适用于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提供机动车停放的经营性停车场所(以下简称经营者)。

3、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是否分级管理?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停车服务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城区范围内(德城区、天衢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德城区、天衢新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辖范围内停车服务收费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辖范围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日常管理工作。

4、德州市停车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有哪两种?

停车服务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

5、哪些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政府投资兴建的体育文化场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点)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公立性医疗机构、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场所配套停车场和占用公共资源的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行政机关指定的接收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车辆违法运营等原因被依法扣押的机动车停放的营业性停车场及其他具有垄断性质的专业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等。

6、哪些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除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以外,依法经营的停车场(包括商场、超市、**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的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7、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标准一样吗?

不一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在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收费标准;市场调节价停车场依法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8、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怎样管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自主制定。

9、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可以随意制定收费标准么?

不可以。《价格法》规定,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提供价格合理的停车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虚假标价、价格歧视、降低服务标准变相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据此,经营者制定的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市场规律,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百姓平均消费水平,定价过高或过低都涉嫌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依法查处。

10、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场(停车位)怎样管理?

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德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发改价格〔2021〕301号)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11、公共立体停车场怎么管理?

公共立体停车场是指在地上或地下公共场所,用构筑物搭建的具有两层以上停车平面的停车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专业立体停车楼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特殊停车场,综合考虑其建设投入,可在规定标准外加收1元/(次·辆)、1元/(小时·辆)、5元/(天·辆))。立体停车位数量占停车场总车位数50%以上的停车场,统一执行立体停车位收费标准。

12、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哪个机关制定、调整?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职权制定。

13、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服务的定价原则是什么?

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室内高于室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综合考虑停车场地理位置、停车需求、运营成本、投资收益、服务条件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

14、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和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15、停车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有哪些?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采取计时、计次、按天等计费方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倡各类停车场采用电子计时收费。实行计时收费的,应配备定期检定合格的电子计时设备。

16、停车服务计费时段怎么划分?

停车服务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和夜间分别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对于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不包含单独定价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白天从8时(含)到20时(含),夜间从8时到次日20时。

17、停车服务区域怎么划分?

除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德城区、天衢新区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统一落实《德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收费规定。

18、停车场的类别是怎么划分的?

一类停车场是指利用公共资源建设、依法实行收费管理的景区(景点、公园)停车场。

二类停车场是指一类以外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

19、停车服务内容包括哪些?特殊看管或停放需求怎样计费?

车辆停放后,经营者应当记录车辆的车牌号码、停放日期、停放起始时间等。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停车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进出登记、停车场地巡视(或监视)等风险防范工作。

长期、固定机动车停放或者有特殊看管要求的,可与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参考此收费标准以协议的形式议定。

20、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怎样收费?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是单独制定的。根据《关于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开发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德发改成本〔2022〕21号)(以下简称《通知》),停车30分钟内免费,一类区域超过首小时每半小时加收1.0元/辆,全天上限20元;二类区超过首小时每半小时加收0.8元/辆,全天上限15元;三类区超过首小时每半小时加收0.5元/辆,全天上限8元。收费时段为7:00—19:00。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以上收费为最高限价。

2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设立的自备停车场和社会公益性场所设立的配套停车场怎么管理?

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免费向社会开放。

22、停车场对哪些特殊车辆有优惠政策?

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市政服务、执法等特殊车辆,免收停车费;军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驾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其他国家和省明确规定的车辆优惠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减免存在交叉的,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

23、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新能源绿牌照)付费车辆实行五折优惠。

24、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场的免费政策有哪些?

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服务,免费办法由经营者自主确定,鼓励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优惠措施及惠民收费政策。

25、公立医疗机构设立的停车场对前来就诊就医人员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公立医院停车场所对前来就医就诊的车辆,凭就诊治疗凭证或出入院证明,免收就诊及出入院当日停车费;患者住院期间机动车停放产生的停车费,各医院应适当减免。

医疗机构或委托运营管理单位应对住院患者应采取书面等告知形式,做好停车场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6、停车服务收费应该怎样公示?

所有停车场均要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要求,在停车场入口、出口、收费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车场性质、收费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免费办法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7、停车服务收费应开具什么票据?

停车场经营者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合法发票,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机动车停放者可以拒付。

28、停车服务乱收费行为由哪个机关查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依法设立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市民合法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29、相对于原《德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修订形成的《德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变化?

(1)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原《德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办法(送审稿)》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即规定收费为最高限价,停车场经营者应按照“城市中心城区高于非中心城区、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白天高于夜间、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根据每条停车收费道路、每个公共资源停车场停车需求量及道路实际状况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在规定价格范围内根据停车场供需差异实行差异化收费,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鼓励各类停车场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优惠措施及惠民收费政策。

(2)对依法实行收费管理的景区(景点、公园)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适当理顺。鉴于我市部分公园配套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我们把利用公共资源建设、依法实行收费管理的景区(景点、公园)配套停车场定为一类停车场,免费时长为3小时(含)。

(3)适当修订停车优惠政策。延长政府指导价停车场短时停车优惠时间。机动车即停即走,免费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新能源绿牌照)付费车辆实行五折优惠。公立医院停车场所对前来就医就诊的车辆,凭就诊治疗凭证或出入院证明,免收就诊及出入院当日停车费;患者住院期间机动车停放产生的停车费,各医院应适当减免。

(4)放开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山东省定价目录》明确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因此,放开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5)简化程序。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经研究决定,自《德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停车场经营者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市发展改革委不再办理收费申请(备案)手续。

(6)取消征求意见稿中德城区、天衢新区停车服务收费区域类型划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评估论证座谈会相关反馈意见,取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德城区、天衢新区停车服务收费的区域类型划分,执行统一收费政策。

30、特别说明

特殊交通场站停车场(如德州东站地下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以及其他需要另行批复的停车场,考虑其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等因素,单独制定收费标准。

政府汽车补贴政策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扶持以及车企的积极布局下,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愈渐成熟,截止至2019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8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46%。但仍然面临着充电困难、技术不足等问题。

       针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在今年“两会”依然聚焦新能源产业,他提出以产融结合新模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行稳致远的建议。

       具体来看,徐和谊主要提出三点建议。

       一、政府主导创建动力电池产业引导基金

       成立由政府引导资金为主、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资本为辅的专项电池产业引导基金,探索构建“电池与整车资产分离模式”下的产业运营模式,即电池与整车并未物理分离,可面向传统充电模式和换电模式。引导基金采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创新模式持有管理电池资产,并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现有补贴资金共同纳入引导基金。

       并由引导基金为主,创建动力电池资产管理运营平台(围绕网约车等特定场景业务进行率先试点),负责全生命周期电池资产产权管理和价值运营业务,包括车端使用、梯次利用和回收再循环。另外引导基金与电网、化工等领域国有资本共同创建平台公司,布局梯次利用、回收再循环产业。

       二、以产融创新结合为产业链赋能

       徐和谊建议具体措施为,探索绿色债券、租赁、信贷等金融工具在动力产业链的创新应用,包括以充电费、储能收益及租赁费等稳定现金流实施资产证券化,在动力电池不同应用场景试行融资租赁模式,加大绿色信贷在充电设施新基建中的推广力度等。

       三、加大汽车金融推广力度

       国内的汽车金融市场快速发展,时至今日,该行业仍在发展中日趋成熟,并在促进消费金融和推动实体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汽车市场价值链上的重要一环,汽车金融可谓是推动汽车销售的关键要素之一。

       因此,徐和谊认为在新能源领域也应该嘉庆汽车金融在各个环节的推广力度,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包括为消费者提供长周期、低利率贷款服务,通过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踪和评估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等。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汽车补贴政策如下:

       (1)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以下,每辆发放1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2)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至20万元,每辆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3)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每辆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换电模式车辆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汽车下乡补贴需要以下材料:

       1、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汽车下乡标识卡。

       买车补贴如果是节能减排或者新能源汽车的话一般在购车时,直接在车价中扣除,由汽车销售企业统一到政府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就可以,一般是不需要消费者去办理。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在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和照顾。

       《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好了,关于“收益新能源汽车政策”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收益新能源汽车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